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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泊美因多项产品成分不符合规定被罚一万,近20年招牌蒙尘

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,撕下了一家“十年老店”的精致面纱。

 

企查查数据库《穗云市监处罚〔2025〕1856号》行政处罚书披露,2024年6月,广州市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广州泊美”)生产的“韩熙美白防晒霜SPF50+PA+++”被抽检。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的报告显示,该产品中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、水杨酸乙基己酯、苯基苯并咪唑磺酸(以酸记)、双-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、乙基己基三嗪酮、胡莫柳酯等多项防晒剂成分“不符合规定”。

这里的关键词是成分“不符合规定”,并非指这些成分本身为非法禁用物,而可能指其种类或含量,与产品在国家药监局备案注册时提交的“法定配方”不相符。企业实际生产的配方未添加添加不足

这意味着,消费者拿到手的高倍防晒霜,其成分构成并未经过监管部门的正式安全评估。防晒这件“皮肤防护衣”,从生产源头就脱离了安全监管的轨道,隐患暗藏。

公开资料显示,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2月,迄今已18载,即将迈入第19个年头。近20年的发展历程中,广州泊美积累了旗下“雅姿兰”、“韩熙”等品牌,产品线覆盖护肤、面膜、洗护等多个品类。单从成立时间看,算得上行业里的“前辈”了。其官网宣传“十年专注”、“优质安全”、“运用较新科研成果”,看起来也十分专业、权威、科技含量十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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值得关注的是这家公司的字号——“泊美”,它与日本资生堂集团在中国市场推出的第一个本地化大众品牌“泊美”完全同名。据悉,资生堂正是通过“泊美”这个品牌,于2001年8月,首次大规模进入中国化妆品专营店(CS)渠道,成为中国众多化妆品门店了解资生堂集团的重要窗口。

而广州泊美一边在名称上贴近知名企业试图获取市场联想,另一边却在生产合规这一根本问题上犯下原则性错误,这种表里不一的对比,颇具讽刺意味。

需要说明的是,这批问题产品共生产384盒,以每盒2元的单价售出,总货值仅768元,违法所得756元。最终从轻处罚的结果是:没收违法所得756元,罚款10000元。

20年的声誉,涉嫌违规的代价仅仅是这10756元?

从执法文书看,这已是“从轻处罚”。鉴于企业“配合调查、如实交代”,才在法定“1万至5万元”罚款幅度内按下限执行。企业也表现出“配合”姿态:销毁留样、发布召回(虽未成功)。

但经济账背后,是更沉重的信誉账。

一家宣称历史悠久的生产企业,为何备案的6个成分不符合要求?是技术疏漏,还是为了在维持低价(2元/盒的定价已极低)的同时,偷偷采取的“成本优化”手段?无论是哪种原因,都指向其内部质量管控体系的形同虚设和对法规的漠视。

当一家企业在名称上试图“借势”知名品牌时,更应懂得,品牌价值的核心在于对品质与合规的持续坚守,而非名称上的接近。显然,“广州泊美”此次的选择,与它所暗示的品牌形象背道而驰。

此举伤害的,首先是消费者。购买高倍防晒产品的消费者,核心诉求就是安全、有效。一个脱离备案监管的配方,其安全性和宣称功效都成了无本之木。

其次,伤害的是行业基石。化妆品代工行业建立在绝对的信任之上。品牌方将产品安全托付给工厂,是基于对其合规能力的信任。广州白云区作为产业聚集地,无数合规企业努力维护着“广州制造”、“化妆品代工之都”、“化妆品之都”等声誉。此类事件,消耗的是整个区域的行业公信力。

罚单落地,对“广州泊美”而言,真正的危机或许才刚刚开始。合作伙伴势必重新评估其可靠性,渠道商难免心生疑虑,“以客户为尊、以信誉为重、以品质为先、以时尚为美”的经营宗旨在事实面前显得无比苍白。近20年积累的商业信誉,其价值远超万元罚款,却可能在一次违规中急速流失。此番操作,不仅会砸了自家品牌,也可能连带影响了消费者对其生产其他品牌的信任,其旗下“韩熙”品牌,以及它所代工服务的客户,均被拖入这场信任危机,可谓损人不利己。

除本次处罚外,搜索发现,广州泊美早已有“前科”。早在2016年6月,该公司就曾因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“美白莹润按摩膏”等产品,被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违法产品、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
生产端的合规,是整个产业链安全的基石。基石松动,上游品牌与终端消费者皆无处安放信任。当前,化妆品行业监管趋严已成常态。从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到各项技术规范,篱笆越扎越紧。若企业仍心存“抽查不到我”、“查到认罚就行”的侥幸,无疑是自断前程。此次是罚款,下次便可能是停产、吊证,乃至追究刑责。

对于化妆品企业而言,合规不是选择题,而是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。产品不合格是对近20年招牌的自我腐蚀。一个连备案配方都不能遵守的企业,无论名字听起来多么“高大上”,也无法真正赢得市场和未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