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,资金盘比较火热的时候,很多项目崩盘后,散户大部分亏损是无法找回的,但小编就通过自媒体和舆论找回一些资产。
当时比较知名的案例是: 梁峰的美三崩盘,一个团队长找到我,我当时给的建议是找到梁峰,钱就回来了,或者闹的兄一些。后来这个人真的找到梁峰,钱也就真的要回来了。
这个事情在当时舆论也闹得挺火。
今时今日,在聚币崩盘的同时,这一套理论同样适用。
首先我们要清楚,聚币不是传销,不是简单的资金盘,而是交易所。
交易所如果要限制用户提现,那就跟诈骗和集资无异了,如果是传销,资产是无法找回的,但如果是非法集资和诈骗,用户找回资产的可能性就很大。
这是有很多真实案例的。
2025年4月24日,福建省南安市公安局举办“5·27”专案第三批涉案资金集中返还仪式,其中一名受害者李女士被骗470万元,有300万元是贷款。
福建泉州、南安两级公安机关经过近两年深挖细查破获的跨境“婚恋交友、虚假投资理财类”电信网络诈骗案,被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第四批联合挂牌督办,抓获涉诈犯罪嫌疑人88人,涉案金额1.8亿余元。
聚币在做的事情,如果仅仅是用户买币亏钱,那只是虚拟货币投资失败,但如果限制提现,那就有可能涉及到集资诈骗。
在2016年的时候,银监会与公安部研究后共同出台了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》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》,规定了电信诈骗案件受害人在被诈骗报警后,公安机关、银行等部门及时采取了冻结措施冻结到了涉案账户中的资金,防止了被骗资金流出的情况下,受害人可以自己申请被骗冻结资金返还给自己,以及实施的程序和要求。
聚币正确的报案方式就是这种。

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,
“公安机关负责查清被害人资金流向,及时通知被害人,并作出资金返还决定,实施返还。”
聚币限制提现是其一,其二违反国内关于“不得为虚拟货币提供交易服务”的法案,所以这是项目方怕的事情,即用户找到聚币违法的证据。
违法的证据整理要完善:
1,完整的充值记录,交易记录。
2,完善的聊天记录,包括当初被团队长诱导的聊天记录,以及群内宣传的相关人员记录。
3,相关的法律解释,包括但不限于“集资诈骗”相关法案,“限制为虚拟币提供服务“的相关法案。
可选择民事诉讼,诉讼主体为聚币相关负责人刘某,以及聚币交易所。
也可选择刑事报案,报诈骗案件,主体为聚币虚拟币交易所。
维权要注意合理合法,千万不要走极端。
近日有用户就因为贷款投资了聚币,亏损严重,采取了极端的措施,虽然找回了资产,但也是不建议的。

聚币的崩盘,已经造成了数十万用户的亏损,但是大部分用户可能很难追回损失,因为大家可能都不够坚决。
过去一些国内资金盘的崩盘,9成用户无法追回资产,但却有极少一部分确实可以追回的,比如IBOX,主要的原因还是维权的思路是否正确,维权的态度是否坚决,如果按照我上面说的那些思路,追回的可能性绝对是有的。
聊项目,吹吹水,早避雷
皆妙笔
















